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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媽媽跟我說, 快要生產之前, 產後照護機構會派專人來家裡確認準媽媽是否準備所有生產必備的東西
所以當對方打電話來約時間的時候, 害我小小緊張了一下
幸好, 這一次只是一般事務性的拜訪
全程大概花了40分鐘
重點放在
1. 講解生產之後, 產後護理人員的工作內容, 像是: 工作時間共8天, 從小孩出生的那一天就開始了
    所以, 就算我是下午生小孩, 晚上才回到家, 還是可以打電話給產後照護的護士, 請她來家裡一趟
    如果是因為特別的原因, 媽媽跟小孩必須在住院, 而晚了幾天才出院, 
    雖然產後照護的護士上工, 工作天還是照算 
2. 工作時數1天6小時. 通常是早上8點-下午2點, 但是可以雙方協調
3. 費用:  每個小時自付額4歐元多一點.有的健保公司提供自付額的補助(vergoeding), 必須看公司規定及個人的投保內容
4. 如果要延長產後照護的時間, 必須由助產士出示証明, 費用另計
5.距預產期四星期的時候, 機構會特別通知準媽媽, 產後照護的護士是那一位, 然後, 護士會再來到府拜訪一次

還有其他的重點, 對第一次在荷蘭生產的外國媽媽也很重要
像是:你可以去哪裡借或是租生產要用的工具

出乎我意料之外, 荷蘭人鼓勵母嬰同室, 新生兒最好可以跟父母在同一個房間睡覺
(那麼, 為什麼要另外準備嬰兒房??)
還有, 小寶寶一定要仰睡, 臥房的溫度最好保持在攝氏16-18度,
然後要用嬰兒床上要放保溫瓶, 幫助寶寶保持適當的體溫 (為什麼不把房間溫度調高一點就好?)
嬰兒床上不要放任何填充玩具或是床圍(台灣人最喜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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